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8号)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等,经教育部批准,西安翻译学院自2020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第二学位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用于学校2025年第二学位招生工作。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翻译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涵盖文、经、管、工、教、艺、医等八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积极践行“高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非营利、公益性办学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读书、做人、变革、奋进”的校训,努力创建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一流民办大学。英文名称为Xi'an FANYI University。
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40个,专科招生专业4个,其中,翻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批国家级z专业建设点;日语、商务英语、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环境设计等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截止目前,我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学校先后荣获:“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全国创新创业五十强高校、连续两年荣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2020年,2021年)、“双创示范高校”(2019年,2020年)。
学校以建设高水平一流民办大学为阶段性目标,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培养模式、一流的教学质量、一流的教学设施、一流的校园环境锻造了“满载希望的方舟,陶冶情操的熔炉”,营造了“学在西译”的良好育人平台。学校始终秉承高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非营利公益性社会主义办学原则,建校38年来,为国家培养了20余万名复合实用型人才。
第二章 招生总则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高校“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设立专门的招生机构,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招生机构设置
(一)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招生、教学、宣传、纪检等工作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院(部)长,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财务处、招生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与实施,学校各类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任务。
(三)招生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2022-2024届毕业的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往届生均要求已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二)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版 )”进行查询。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跨校跨省报考我校第二学位。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有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翻译 | 文学 |
2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3 | 英语 | 文学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5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6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7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8 | 日语 | 文学 |
9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10 | 软件工程 | 工学 |
11 | 商务英语 | 文学 |
12 | 法语 | 文学 |
13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学 |
14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15 | 西班牙语 | 文学 |
16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17 | 产品设计 | 艺术学 |
2025年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计划为准。
第四章 报名方式
一、报名形式
登录https://www.wjx.top/vm/wNxPj6h.aspx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二、材料提交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于7月10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afyzsc1@xafy.edu.cn
1. 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翻译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及电子表;2025年西安翻译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信息表(二)
2. 考生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3. 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期内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4. 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5. 近期两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无误、彩色,并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大小在50MB以内)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材料或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第五章 考试形式及录取办法
一、考试形式
我校2025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定于7月15日至7月20日采用网络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面试分为考生自述环节和评委提问环节。
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网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思想政治品德 |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 30 |
专业知识 | 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经历等 | 50 |
综合素质 | 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身心素质等 | 20 |
二、录取办法
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将于7月底之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西安翻译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一、学费参照我校相同专业本科生学费执行。
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执行;退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实施。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校奖助学金、学生竞赛奖励、学费减免(含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奖励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
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
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
三、社会资助
筑梦奖学金、丁祖诒教授奖学金、丁祖诒教授助学金、李泽成奖学金、李泽成助学金、利民奖学金、利民助学金。
第八章 其他
一、已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及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现场核验: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学校有关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结果都可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西安翻译学院招生网 https://zs.xafu.edu.cn/
四、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五、本简章由西安翻译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翻译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邮编710105)
咨询电话:400-895-1999
西安翻译学院网址: https://www.xafy.edu.cn/
学校微信号:xfu1987
招生处微信号:xafyxyzb
咨询电话:400-895-1999
监督电话:029-85898551